澳十二律師任國家公證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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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十二律師任國家公證人

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於2018年1月26日公佈,並於2018年2月5日發佈在其網站 (http://www.moj.gov.cn/government_public/content/2018-02/05/tzwj_14535.html)以及公開於2018年2月7日發行的澳門日報 (http://www.macaodaily.com/html/2018-02/07/content_1242659.htm),經考試考核合格,國家司法部決定委託十二名澳門律師為第二批中國委託公證人(澳門),他們是鄺玉球、李煥江、馮璦琳、周笑銀、潘愛儀、鄧永恆、郭穎玫、胡秀環、陳華強、李金月、莫綺玲及梁澤波。

國家司法部去年十一月公佈,根據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(“CEPA”),決定繼續委託林笑雲、黃顯輝、石立炘及趙魯為中國委託公證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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