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綺玲大律師前往深圳出席“第二屆粵港澳台法學研究會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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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綺玲大律師前往深圳出席“第二屆粵港澳台法學研究會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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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左起)鄭成昌、莫綺玲及 黃淑禧赴深出席研討會。

 

粵港澳台法律界交流

澳具條件仲裁內地與葡語國爭議

【本報消息】“第二屆粵港澳台法學研究會”現於深圳舉行。大會昨日舉行研討會,安排內地及港澳台地區法學界人士出席,藉此凝聚海峽兩岸曁港澳法學、法學界精英,共同推動四地法學研討會的長遠合作與發展。

昨日上午,包括廣東省法學會、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及澳門大學法學院等代表,以及澳門律師公會理事兼執業大律師莫綺玲、理事鄭成昌及會員黃淑禧等出席與會,互動氣氛熱烈。研討會設主題發言及分論壇討論環節,宗旨是為進一步搭建溝通粵港澳台四地法學、法律界的橋樑,促進內地與港澳台法律制度的銜接與溝通,意義深遠。

莫綺玲昨以點評專家身份,在區域經貿合作與司法協作方面發言指,澳門不單作為澳門與內地企業走出去投資葡語國家的平台,亦被訂定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,將吸引不少外地投資者來澳投資,這些涉及外商合作項目為澳門法律服務市場帶來不少機遇,重要是澳門也是解決內地與葡語國家有關爭議的理想仲裁地。

 

報導於2016年10月15日澳門日報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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